公告信息
.tr1 {
font-family: "宋体", Arial, sans-serif;
text-decoration: none;
background-color: #FFFFFF;
border-bottom-width: 1px;
border-bottom-style: dashed;
border-bottom-color: #becbdb;
text-align: left;
.tr1 td {
font-family: "宋体", Arial, sans-serif;
text-decoration: none;
background-color: #FFFFFF;
border-bottom-width: 1px;
border-bottom-style: dashed;
border-bottom-color: #becbdb;
color: #2d51a9;
padding: 6px;
height: 16px;
white-space: normal;
word-break: break-all;
.tr0 {
font-family: "宋体", Arial, sans-serif;
text-decoration: none;
background-color: #f6f9fe;
border-bottom-width: 1px;
border-bottom-style: dashed;
border-bottom-color: #becbdb;
text-align: left;
.tr0 td {
font-family: "宋体", Arial, sans-serif;
text-decoration: none;
background-color: #f6f9fe;
border-bottom-width: 1px;
border-bottom-style: dashed;
border-bottom-color: #becbdb;
color: #2d51a9;
padding: 6px;
height: 16px;
white-space: normal;
word-break: break-all;
|
|
|
|
公告信息 |
|
公告标题: |
葫芦岛市医疗保障服务大厅基础建设改造工程(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
有效期: |
2022-08-18 至 2022-08-24 |
撰写单位: |
辽宁鸿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
(葫芦岛市医疗保障服务大厅基础建设改造工程(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葫芦岛市医疗保障服务大厅基础建设改造工程(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3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1400-01290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医疗保障服务大厅基础建设改造工程(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918,383.00
最高限价(元):918,383
采购需求:查看
葫芦岛市医疗保障服务大厅基础建设改造工程施工,包括地面铺装、墙面装修、门窗安装、灯具安装、原装饰装修拆除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75日历天内完工(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小微企业、监狱和残疾人企业的相关扶持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需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无在建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18日 08时30分至2022年08月24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8月3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2年08月3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U 盘或光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承诺函,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未按规定上传投标(响应)文件的,后果自行承担。 3、供应商自行准备响应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数字认证等设备,解密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至30分钟止。 4、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5、为确保的一致性,请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报名后,同时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葫芦岛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地 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湾大街甲一号
联系方式:
0429-31501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鸿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葫芦岛市龙港区申海花园东区门市
联系方式:
0429-3062266
邮箱地址:
lnhfxmzx@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葫芦岛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辽宁鸿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210501741208000008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高桦楠
电 话:
0429-3062266
|
|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
关联计划 |
附件: |
|
|
|
|
|
|
|
注:财政部门鼓励供应商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任何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拒收供应商以保函方式递交的保证金。
申请电子保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