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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平县城建设提质升级(一期)项目勘察设计-项目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平县城建设提质升级(一期)项目勘察设计已由安平县行政审批局以安平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安平县城建设提质升级(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安审批投资【2022】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安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规模:中水管网32.5km、15条街坊路改造提升、31处市政路面维护、22条便道共计5.4万平米及1万米路缘石的新增和改造、道路监控系统升级工程、地上停车楼2座、地面停车场8处、口袋公园景观改造6处、交通岛绿化工程44个路口、改建6条街道绿化带、36条道路的绿化灌溉、16条街道绿化补植、10处城区公厕改造、4个路段城市综合治理样板街道改造、8处夜景亮化以及各类配套设施。
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主要内容为:满足本项目需要的工程勘察、测量工作,初步设计、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期间的设计服务等,施工图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勘察公司应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和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勘察负责人应具备勘察设计专业高级工程师;3.1.2设计公司应同时具备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乙级、市政工程道路专业乙级、风景园林工程甲级、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3.1.3总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道路工程专业或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同时具备相应注册职业资格;3.1.4在“信用中国”网站(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设计单位应做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文件,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3.2.2联合体两家成员具有同一专业资质的,在其承担的工作范围内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资质等级。3.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8-17 00:00至2022-08-21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9-08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衡水市公共资源平台和招采进宝河北专区(
8.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安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华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 | 地址: | / |
| 邮编: | /
| 邮编: | / |
| 联系人: | 马宁
| 联系人: | 李艾华 |
| 电话: | 0318-7612319
| 电话: | 16631867602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huahao7780@ |
| 网址: | /
| 网址: |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 账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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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信息来源于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