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武夷山市12345便民服务中心智能化设施维护提升项目服务类采购项中标通知 |
|
公告名称: |
武夷山市12345便民服务中心智能化设施维护提升项目服务类采购项中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全国 |
发布时间: |
2022-08-17 |
|
详细内容:
|
南平市政府
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
、
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
、
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
武夷山市电子政务中心
乙方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南平市分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
[350782]FJWT[CS]2022004
的
武夷山市12345便民服务中心智能化设施维护提升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
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
、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
合同条款;
1.2
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
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
无
。
2
、合同标的
解锁编辑
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
(元)
1-1
C0299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按招标文件执行
按招标文件执行
1(项)
按招标文件执行
519000
3
、合同总金额
3.1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伍拾壹万玖仟元整(¥519000.0000)
。
4
、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
交付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4.2
交付地点:
福建省南平市武夷山市迎宾路50号
;
4.3
交付条件:
按合同签订交付
。
5
、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1、货物清单为武夷山市12345便民服务中心智慧城市、展厅可视化互动系统、全厅控制等软件平台维护、品牌型号为联通定制、数量为1项; 2、货物清单为武夷山市12345便民服务中心硬件设备(含展厅及机房、网络设备)维护、品牌型号为联通定制、数量为1项; 3、货物清单为武夷山市12345便民服务中心常驻人员保障服务、品牌型号为联通定制、数量为1项; 4、货物清单为UPS、品牌型号为山特3C3 PRO-30KS、数量为1套; 5、货物清单为地砖灯、品牌型号为辉仕达HSD-DZD-3D、数量为1套; 6、货物清单为触摸一体机、品牌型号为天启云创 TQ-BG65CM、数量为5台; 7、货物清单为服务器、品牌型号为曙光1420-C30、数量为2台; 8、货物清单为键盘灯改造、品牌型号为联通定制、数量为1套; 9、货物清单为云服务器、品牌型号为联通沃云、数量为1年;
6
、验收
6.1
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1)到货验收。货物送至甲方规定的安装现场后,甲方和乙方共同对货物的品牌、型号、配置、数量,原装品牌设备的证明文件或资料等进行检查、核对,即到货验收,到货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认可。 (2)乙方自检及试运行。系统安装调试完毕后,乙方应对系统的整体性能和功能进行自检,自检结果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乙方应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系统的安装调试,解决安装中出现的问题。自检无误后,乙方向甲方提交试运行申请,经甲方同意后,系统转入为期一个月的试运行。试运行期间,乙方应有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技术支持,出现的任何系统软硬件问题,应由乙方及时处理纠正直至连续无故障试运行一个月。甲方有权派出技术人员参加,乙方有义务对其进行指导并解答其提供出的相关技术问题。 (3)最终验收。试运行结束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试运行记录,并提出最终验收申请。经甲方同意后,买卖双方共同进行系统的最终验收,验收结果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最终验收期间,如有发现货物质量有问题乙方应无条件免费更换产品,如系统运行有问题,乙方应无条件重新检测并调试系统直至最终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乙方在甲方安装现场进行系统安装、调试直至最终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且已含在投标总价中。
。
6.2
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
7
、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解锁编辑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50
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额的50%
2
20
建设部分通过验收后支付合同总额的20%
3
30
按季度提交运维报告给采购人审核签字确认后支付合同总额7.5%作为运维费用
。
8
、履约保证金
无
。
9
、合同有效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10
、违约责任
10.1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条款的,构成违约 10.2合同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10.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各阶段工作延期的,每逾期14日,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如违约金的数额累计达到本合同总价款的10%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且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的,乙方应对不足部分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10.4 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14日,甲方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如违约金的数额累计达到本合同总价款的10%时,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由此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且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的,甲方应对不足部分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
11
、知识产权
11.1
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
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无
。
12
、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
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
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13
、不可抗力
13.1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
15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
、合同条款
无
15
、其他约定
15.1
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
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
其他:□无。□
无
。
甲方:
武夷山市电子政务中心
乙方: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南平市分公司
住所:
武夷山市迎宾路50号
住所:
南平市梅峰路98号
单位负责人:
周志敏
单位负责人:
陈志坚
委托代理人:
焦海刚
委托代理人:
危莉
联系方法:
0599-5304492
联系方法:
18605991580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武夷山支行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南平市延平支行
账号:
35001676307050002164-1328
账号:
1406041609010069258
签订地点:
福建省武夷山市
签订日期:2022年08月17日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