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免费注册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76-1800 《中国承包建筑工程网》是中国政企交互型电子招投标领导品牌 进入办公平台


招标公告 招标变更 采招业主会


全项目跟踪 规划施工


明星企业 企业资讯


焦点视点 技术创新
中标公告 废标公告 流标与答疑 拟在建项目 可研环备 产品选型 资质选型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中标公告 正文
庐江冶父山许山里村乡村振兴示范村设计施工运营一体化(EPCO)项中标通知
公告名称:
庐江冶父山许山里村乡村振兴示范村设计施工运营一体化(EPCO)项中标通知
所属地区:
全国
发布时间:
2022-08-17
详细内容:
庐江冶父山许山里村乡村振兴示范村设计施工运营一体化(EPCO)项目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标)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冶父山镇旅游综合提升项目(一期)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同意调整冶父山镇旅游综合提升项目(一期)的复函(庐发项〔2021〕470号)

1.4 招标人:庐江县乡村振兴投资有限公司、庐江县冶父山镇人民政府

1.5 项目业主:庐江县乡村振兴投资有限公司、庐江县冶父山镇人民政府

1.6 资金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庐江冶父山许山里村乡村振兴示范村设计施工运营一体化(EPCO)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2ANNGZ00312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2.5 建设地点:庐江冶父山许山里村、大方庄村

2.6 建设规模:本项目分为两个地块,主要建设内容:⑴乡村mall,特色餐饮,村民大食堂,精品民宿及乡宿院子,总建筑面积约3790㎡;⑵环境整治景观绿化工程,停车场工程,给排水、强弱电等基础设施改造工程,登山步行道整治提升工程,周边农田大地景观环境整治提升工程,萌宠乐园及无动力设施拓展区,艺术小品及标识导视系统等旅游配套设施。

2.7 合同估算价:约4400万元。设计费概算约260万元,建安费用概算约4140万元。

2.8 计划工期:工期300日历天,运营期10年。

2.9 招标范围:(1)项目设计,包括方案优化、施工图设计等,以及乡村产业示范综合服务体系设计(含梳理30种名特农产品及包装设计与打样、10位管家特色技能培训、产业运营策划方案)。

(2)项目施工,包括:工程总承包施工、工程建设的所有材料和设备采购及保管、试验、系统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的技术服务与缺陷修复、保修期的保修工作等全部项目内容。

(3)项目运营,包括:项目运营管理、品牌推广、营销策划等运营服务内容及在冶父山景区配套观光小火车项目投资不得低于300万。本次招标运营期10年,5年运营期结束根据运营实际情况双方另行续签5年运营合同。运营方每年向发包方缴纳运营收益。

2.10 项目类别:EPCO工程总承包

2.11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乙级)及以上资质;

(3)运营单位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

3.3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可由设计负责人兼任,资格要求同设计负责人;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和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3)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5 投标人财务要求:无。

3.6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总数量不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须由施工单位担任。

3.8 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2年7月23日至2022年8月16日9时00分。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填写。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无需支付。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拨打电话:0551-62220122。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8月16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2年8月16日9时00分。

6.2 开标地点:庐江县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4楼3号开标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发布。

8. 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招 标 人:庐江县乡村振兴投资有限公司、庐江县冶父山镇人民政府

地 址:庐江县冶父山镇街道

邮 编:231500

联 系 人:常飞

电 话:0551-87411170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邮 编:230051

联 系 人:杨靖、高婷婷

电 话:0551-62220122、62220269、15256319963

8.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9980000

8.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8.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266号(县发改委一楼105室)

电 话:0551-87377717

9. 其他事项说明

9.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及缴费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及缴费,责任自负。

9.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

9.3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在“云上开标大厅”进行开标,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云上开标大厅”完成解密文件等工作。

10. 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收款人名称: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收款人账号:1302071038001903163

开户行地址: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巢湖市庐江县支行)

收款人名称: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收款人账号:934003010018048899007620

开户行地址: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庐江县支行营业部
推荐业主单位 更多
 
1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2
大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
 
3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4
大庆油田公司采气公司
 
5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6
大庆油田有限公司第五采油厂环保部
 
7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9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10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12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3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14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5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service#cpeee.com
嘀咕嘀咕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入网流程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QQ在线:51311961 QQ交谈
Copyright © 2008-2018  中国承包建筑工程网  版权所有    网站所载内容及排版格式受版权法保护  严禁转载!
政府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