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哈产委采﹝2026﹞第0210号(HTCL-ZB-266015)
1.招标条件
哈尔滨市移动排涝应急能力提升项目(一期)已由哈尔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哈尔滨市移动排涝应急能力提升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哈发改审批〔2024〕74号)文件批准,资金来源为国家、省政策资金、市统筹投入,招标人为哈尔滨水务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二阶段(专用车辆及配套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移动排涝应急能力提升项目(一期)二阶段(专用车辆及配套设备)
2.2交货期: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内按照招标人要求分批次完成货物供货。
2.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招标范围:完成本次招标项目200KW应急电源车10台、500kw应急电源车5台、高压疏通清洗车5台、循环管道清洗吸污车2台、吸污车5台、5m³污泥运输车20台、10m³污泥运输车6台、抓斗车3台、垃圾清运车6台、对讲机120台的供货。向招标人交付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协助招标人现场设备安装及调试(如有)以及技术培训、后期质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5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6最高投标限价(含税):
所需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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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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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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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限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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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电源车200K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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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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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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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13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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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电源车500k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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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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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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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压疏通清洗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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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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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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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管道清洗吸污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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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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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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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污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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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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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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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泥运输车5m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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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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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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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泥运输车10m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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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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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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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斗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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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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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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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清运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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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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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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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讲机
|
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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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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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依法成立证明文件,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2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