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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平公司租赁车站大街商圈刘林英房屋的采购公示
未终止
:2026-04-08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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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平公司租赁车站大街商圈刘林英房屋的采购公示直接采购公示
富平公司租赁车站大街商圈刘林英房屋的采购公示采购人为富平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直接采购方式,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富平公司申请租赁刘林英门面房,该房屋位于车站大街东段鑫瑞园移动公司西侧,面积上下两层220平方米,房屋实际租赁时间为2023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36个月),系统合同已签203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2024年4月5日至2025年4月4日;因前期主管工作失误且县公司管理不到位造成合同时间履约不一致,造成房费支付差异,现欠房费支付差异,现欠12个月未签订合同且未支付房费。
针对该问题富平公司已对相关人员进行通报问责,为解决前期遗留问题,申请采购倒签,倒签1: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7个月),倒签2: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5个月),合计12个月,租赁费用105000元(含税)
二、直接采购原因
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且有效供应商有且仅有1家
三、直接采购供应商
刘林英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公示期自2026年04月09日至2026年04月11日。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张旭,15319132255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姜工,029-88312060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人:富平分公司
日 期:2026年04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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