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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武钢有限五号高炉大修改造原料产品矿石核素监测 |
| 所属地区: |
全国 |
发布时间: |
2026-04-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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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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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单要求
询价条款
一、交货地址:湖北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1244号中钢安环院
二、保证金额度:0
三、商务条款: 资质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供应商近五年内有类似矿石核素监测相关业绩,具备上述监测范围内的 CMA监测资质;
4)、供应商近三年未发生诉讼案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一经发现存在上述情况,有权取消询价资格)。
四、技术条款:1)、武钢有限五号高炉大修改造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原料产品矿石核素监测 ;
2)、项目地址:武钢有限厂区内(112°16′59.55″,32°3′50.05″)。
3)、工作内容:按照项目策划要求,需委托第三方 CMA 监测单位依据相关要求开展原料产品矿石核素监测工作,并出具 CMA 监测报告,检测范围包括:铁矿水渣铀(钍)系核素活度浓度监测。具体委托的工作内容如下,具体监测方案详见附件一:
①、铀(钍)系核素活度浓度监测
监测方法:参照《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61-2001)执行,并采用科学适用的检测方法。
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取样、监测工作。详细监测方案详见附件。
3) 本项检测不允许分包。
4)监测单位自行组织监测取样等,包括办理人员、物资、车辆等入场手续,询价人予以协调配合。
5)要求监测单位按要求出具 CMA 标识监测报告,所有检测项目均应严格执行检验室制定的各项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制度和措施。
6)该项监测费用包含采样费、化验费、人工费、监测报告编制费用等,含税 6%。
7)时间进度要求:要求监测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后,3 天内必须安排进场采样。
8)付款条件:出具符合询价人项目要求的监测报告并经确认后,询价人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合同总价。付款前,乙方向询价人开具同等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9)付款方式:电汇或通宝。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万元
六、报名要求: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供应商近五年内有类似矿石核素监测相关业绩,具备上述监测范围内的 CMA监测资质;
4)、供应商近三年未发生诉讼案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一经发现存在上述情况,有权取消询价资格)。
七、资质要求:
八、备注:
附件下载
请在报名通过后查看
名称
属性
操作
武钢有限五号高炉大修改造原料产品矿石核素监测询价文件(盖章).pdf 下载 预览【附件,下载附件请联系客服,QQ:2041 408 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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