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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兴山县】兴山县大冲20MW光伏发电项目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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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 |
发布时间: |
2026-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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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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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兴山县大冲20MW光伏发电项目,已由兴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508-420526-04-01-365211】”号文批准建设。湖北东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建设单位湖北昭君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货物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二、项目概况2.1工程建设规模:兴山县大冲20MW光伏发电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光伏发电站1个,总容量为20MW,配套建设35kV开关站1座。具体如下:本项目交流侧安装容量20MW(直流侧安装容量26.52MWp)。光伏组件为高效半片双面单晶硅电池组件,型号为625Wp,采用20°倾角固定支架的方式安装。新建1座35kV开关站,配置6台3150kVA箱式就地升压变和1台2000kVA箱式就地升压变,配置106台196kW组串式逆变器,逆变器具备9路MPPT模块。2.2建设资金企业自筹资金。2.3工程建设地点:湖北省兴山县水月寺镇。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答疑文件范围内所有工程,电气设备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及操作人员培训、试运行、报检验收,保修及零配件易损件的供应、更换、及时响应维护、质量保证期内发生的任何缺陷的修复等。2.5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控制价澄清答疑时发布。2.6工期要求:180日历天。其中:设备交货期:60日历天,安装工期:从具备安装条件起120日历天安装调试完毕。具体开工时间或分批次安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为准。2.7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行业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2.8安全生产要求:达到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及行业要求的合格标准,杜绝发生安全事故及人员伤亡事故。2.9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1、投标人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彩色扫描件);3、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有效的三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电力设施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4、项目负责人要求:4.1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4.2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5、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电力或电气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6、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现场关键岗位人员要求: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为: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质检员(质量员)1人、施工员1人,现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注:须同时具有机械C1证和土建C2证,安全员为1人时须为综合类C3证;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若本项目中标,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如有在建工程,且拟派本项目的上述人员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补充说明: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7、拟派本工程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均须在投标人单位连续工作满三个月及以上,上传近三个月(2026年1月、2026年2月、2026年3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或分公司);社会保险费按季度、按年缴纳的,分别提供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社会保障缴纳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网上的带有二维码(授权码)和电子章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8、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11、信誉要求:1.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1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等政策。(投标人须根据自身企业性质提供声明材料,不提供或与招标文件格式不符,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文件中上传的相关证件扫描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且彩色扫描件须清晰可见(若提供的相关证件不在有效期内的,须提供延期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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