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项目规模
本次招商范围为本次招商范围为南昌地铁八一广场站自助设备点位计2个。自助点位尺寸:单个点位尺寸不得超过宽2300mm*进深1000mm*高2000mm,具体点位尺寸需根据站内现场点位预留情况投放。
2、项目现状:摆放自助设备的位置,如影响车站正常运营等,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只允许同站点调换)。最终以现场实际交付位置和数量为准,以实际成交设备数量进行租金核算(详见附件)。
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南昌地铁八一广场站自助设备点位计2个,具体位置详见招租文件。
4、合同期限:3年。
5、装修免租期:无。
6、租金最低报价为:(详见招租文件)
7、租金增长率:第1年、第2年租金不增长;第3年租金在前一年的租金基础上递增5%。
8、支付方式:按“先付后用”原则,合同签订后10日内支付前3个月租金,后每3个月支付一次租金,提前10日缴纳,租金从装修期届满次日起计收。
9、经营范围 :文创类自助售卖机。
9.1本项目严禁转租、转让、转借、调换等任何方式给予第三方使用;
9.2销售的产品须满足《南昌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的相关规定,不得售卖和设置国家法律法规及地铁相关管理条例所禁止存放和携带的物品。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cn)查询有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或投标人存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0791-88530610(工作时间09时~17时)。
以上内容所有解释权归南昌轨道交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所有。